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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賴坐高鐵被拒嫌丟臉主動還賠款
2015-06-26 
        信息時報訊(記者魏徽徽通訊員張鑫楊美滿)3名女子與4名巴拿馬籍男子約會,年僅21歲的KTV領(lǐng)班鄒某酒醉后遭一男子強奸,死于五星級酒店房間。相約飲酒的同行人鄧某等5人被判決各賠1.8萬余元,但鄧某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后仍無所謂,直到端午出游買高鐵票被拒,感覺丟盡顏面,近日主動到海珠區(qū)法院支付了1.8萬元賠償款。

        被納入失信名單她“無所謂”

        2011年9月12日晚上11時許,鄧某、鄒某等3名女子與4名巴拿馬籍在廣州沿江路“本色”酒吧飲酒作樂,鄒某醉酒后被其中一名巴拿馬籍男子強奸(已判刑4年且賠償)。鄒某因酒精中毒后嘔吐物堵塞呼吸道,導(dǎo)致窒息死亡。鄒某父母將同行人5人告上法院,法院認(rèn)定鄧某等未能對死者盡到善意的提醒及保護(hù)義務(wù),應(yīng)對鄒某死亡承擔(dān)3%的賠償責(zé)任,各賠償1.8萬余元。

        然而,鄧某始終避而不見。通過銀行登記的信息,經(jīng)辦法官查到了鄧某的手機號碼。電話撥通后,對方不愿意承擔(dān)賠償義務(wù)。經(jīng)辦法官告知可能會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誰知鄧某滿不在乎,說“你喜歡納就納吧,我無所謂1

        購高鐵票被拒嫌丟臉

        有鑒于此,經(jīng)辦法官依法將鄧某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今年6月20日端午節(jié),鄧某與朋友相約乘坐高鐵外出游玩,然而鄧某無法購買高鐵票。面對同行朋友異樣的目光,鄧某感覺顏面盡失。

        6月23日端午假期后的第一個工作人,鄧某主動帶著1.8萬余元現(xiàn)金來到海珠區(qū)法院,要求履行義務(wù),并且寫下了悔過書,希望法院盡快將她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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