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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反目成仇法官巧調(diào)解重歸于好
2015-06-26 
        本報訊(通訊員周自平王藝翾李雨)郟縣的村民楊某與張某、王某、郭某、李某等人原本既是好鄰居,又是合伙幫人圈墓的老伙計,卻因一起交通事故而反目。日前,郟縣法院兩名法官巧用調(diào)解法,解開當(dāng)事人心結(jié),昔日伙計重歸于好。

        2014年10月8日傍晚,鄉(xiāng)鄰張某、王某、郭某、李某等人乘坐被告人楊某駕駛的三輪車到郟縣某村為他人圈墓,駛至某下坡時,因剎車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連人帶車翻入路邊溝里,造成張某當(dāng)場死亡,楊某與乘車人張某、王某、郭某、李某等5人受傷,三輪車損壞。經(jīng)交警大隊認定,楊某負事故全部責(zé)任,張某、王某等人無責(zé)。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且負事故全部責(zé)任,侵犯了交通運輸?shù)恼V刃蚝桶踩?,其行為?gòu)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楊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尚好,且能賠償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經(jīng)濟損失,并得到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審理過程中,考慮到楊某與張某、王某等人作為一起共事多年的老伙計,因一場交通事故而反目成仇,實在令人惋惜。為了化解相鄰矛盾,郟縣法院的兩名法官不懼烈日暴曬,多次來到當(dāng)事人家中,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終使得雙方冰釋前嫌,重歸于好。被告人楊某感激涕零,一個勁對法官表示稱贊和感謝,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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