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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大原則”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2015-07-02 
        本網訊近日,記者在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為推進全省交通運輸行業(yè)法治體系和法治理念現(xiàn)代化建設,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該廳出臺了《關于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實施意見》,提出把法治要求貫穿到交通運輸建設、運營、管理、安全生產等各個領域,為交通運輸改革發(fā)展提供法治引領和保障。

        《意見》明確了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三條基本原則,即堅持權責法定,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和法定職責必須為;堅持法治引領和推動,確保權力運行全流程規(guī)范化,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交通運輸管理和服務全過程;堅持強化法律實施,嚴格責任追究,切實提高制度的執(zhí)行力。其主要內容包括切實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全面履行部門職能、健全行業(yè)制度體系、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對行業(yè)法治建設的指導八個方面。該廳要求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財政保障,抓好考核評價,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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