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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道路教練車扎堆太危險36處路段可練車
2015-07-07 
        

        

        天河路上,教練車扎堆練車。

        記者李巖實習生孫瑩文圖

        核心提示車來車往的市政道路上,學員駕駛黃色牌照的教練車,來回穿梭、調頭,險象環(huán)生。

        這樣的情景,在鄭州不少道路上都存在,是否違法?他們屬不屬于無證駕駛?如果違法,為何長期得不到治理?如果不違法,如何保證其他交通參與者包括學員、教練員自身的人身安全?就這些問題,大河報記者進行了走訪。

        投訴學員駕教練車在市政道路上練車,太危險

        昨日下午4時20分,惠濟區(qū)天河路索須河大橋北橋頭處,一輛黃色牌照的教練車從綠源路上低速左轉,一輛由南向北快速直行的廂貨車緊急避讓,險象環(huán)生。

        現場所見,相對于綠源路,天河路上的教練車更多。這里經常是四五輛教練車呈一字長蛇陣,連續(xù)在中央隔離護欄缺口處調頭。

        根據統(tǒng)計,僅僅30分鐘時間內,在該處天河路上練車的教練車就超過30輛,比如豫AE033學、豫A9628學、豫A0206學、豫AA766學、豫A5632學、豫A9511學等號牌,涉及智通、航通等多家駕校。

        一名中途下車休息的智通駕校學員說,他們即將參加科目三考試,目前正在訓練。問及在沒有拿到駕駛證的情況下,上路駕駛是否合適,她說這都是駕校安排的,她不清楚,“你可以問駕?!薄?br />
        昨日下午,大河報記者多次撥打智通駕校400客服電話,但人工接聽一直無法接通。

        向本報反映這一情況的市民說,天河路、綠源路上這種成群結隊練車的現象,幾年前就有了?!斑@是合法的嗎?如果合法,也未免太危險了。如果不合法,怎么一直不見有人管?”他說。

        說法專門劃定的駕考訓練路段,市區(qū)共36處

        對此問題,鄭州市交警五大隊有關人士昨日下午受訪時介紹說,該段天河路的教練車練車情況,是經過允許的。

        據她介紹,早在幾年前,鄭州市交警支隊共在鄭州郊區(qū)選定了36處路段,作為機動車駕駛證考試科目三訓練路段,允許學員在教練指導下在這些路段進行訓練。其中包括開元路以北的天河路路段,以及水產大世界以東的綠源路路段。

        在這些劃定的路段起止點處,都有交警部門設置的提示標志、警示標志等交通安全設施。

        按照此規(guī)定,大河報記者目擊的教練車練車路段,并沒有超出范圍,也有相關標志。

        上述人士說,雖然允許學員練車,但必須遵守相關規(guī)定,比如由教練陪同指導、車輛符合教練車標準、不能超出劃定區(qū)域等。如果教練車發(fā)生事故,相關責任由教練承擔。

        據介紹,除以上兩處,該大隊轄區(qū)還有6處駕考訓練路段,分別為鴻苑路、豐業(yè)路、豐碩街、開元路(天河路至江山路)、大河路、綠源路與天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等路段區(qū)域。

        另外,鄭州市交警二大隊轄區(qū)有15處駕考訓練路段,分別為長春路、雪松路、銀杏路、蓮花街、科學大道與張五寨路向東至白松路向南(全程3.5公里)、科學大道與張五寨路向東至白松路向北(全程3.5公里)、科學大道與張五寨路向東至七葉路向北(全程3.5公里)、湖西路、長椿路(科學大道以南)、化工路與西四環(huán)路交叉口向西、科學大道三葉路向北至斷頭路、中原路杭州路向北路段、金菊街、中原西路西四環(huán)向西至新田路路段、中原西路與杭州路向西至滎澤大道。

        交警三大隊轄區(qū)有5處駕考訓練路段,分別為碧云南路(南三環(huán)以南)、鋼廠路、明輝路、新田大道、花寨路至宇通路至十八里河。

        交警四大隊轄區(qū)的2處駕考訓練路段為經開區(qū)第十五大街、經開區(qū)第二十二大街。

        交警六大隊轄區(qū)有6處駕考訓練路段,分別為龍子湖環(huán)路、龍子湖東路、秋實街、萬通路、站南路、列里路。

        爭議

        學員在道路上練車,屬不屬于無證駕駛?

        有市民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之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未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學員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涉嫌無證駕駛。

        對此說法,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認為,如果在規(guī)定的路段內練車,一般情況下不會按無證駕駛處置。該負責人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規(guī)定,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建言城市發(fā)展很快,已劃定的相關路段應及時更新

        對天河路等路段的教練車練車行為,昨日,惠濟區(qū)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所工作人員受訪時說,確實很危險,如果訓練,確實應該在校內場地訓練為好。但因為是交警部門按照規(guī)定劃定的范圍,他們也不便干涉。

        據介紹,按照去年6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國標《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以最低等級的三級駕校為例,其新設立的教練場地面積應不低于10000平方米,而且還要求駕校在自備訓練場的訓練車道上,增設城市道路模擬內容,包括交通信號燈、公交站臺等?!耙篑{校完善訓練場地,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杜絕在市政道路上練車現象?!痹撊耸空f,“但是,按照新標準,鄭州現有的100多家駕校,大多數都不能達到標準。”

        對目前一些駕校仍在市政道路上練車的問題,多位市民建議交警部門廢除劃定的范圍,“如果一時難以廢除,應該及時進行更新。那些車流量已經大量增加的路段,應該刪除;新建成的合適路段,可以充實進去。”(來源:大河網-大河報)本文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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