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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南高速公路上掛車自燃30輛全新商品車燒成空殼
2015-07-20 
        

        30輛新車被燒成空架,損失近200萬元。通訊員李婕攝

        南寧新聞網(wǎng)-南寧晚報訊(通訊員李婕記者黃慶義)昨日凌晨5時許,一輛柳州號牌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柳州往桂林方向(靈川路口交界)自燃起火,車上滿載的30輛商品車全部燒成空架,損失接近200萬元。所幸消防官兵撲救及時,并未造成人員傷亡。

        昨日凌晨5時許,臨桂消防、廣西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一大隊值班室接到報警后,執(zhí)勤民警與消防官兵迅速趕赴現(xiàn)場進行施救和疏導交通。起火的掛車停在慢車道與應急車道之間,為防止掛車燃燒引發(fā)二次事故,現(xiàn)場民警在車后方200米外拉起警戒線,將后方來車攔停在安全距離并指揮后方車輛依序停放。此時,明火已被消防官兵撲滅,但掛車車廂仍有不少濃煙冒出。經(jīng)過半個多小時撲救,火勢得到控制,現(xiàn)場滯留車輛緩慢從快車道駛離。所幸掛車車頭及時搶出得以保全,停放在距離起火點100米外的安全位置,沒有人員傷亡。

        看著30輛嶄新的五菱、長安牌商品車瞬間燒成空殼,駕駛員葉先生非常無奈,“當時貨車行駛到這里突然爆胎,我下車查看時,一下子就著火了,火勢蔓延太大根本沒法把車搶救出來?!比~先生告訴記者,加上燒毀的掛車車廂共損失近200萬元。

        [消防提醒]

        夏季天氣炎熱,持續(xù)高溫易導致車輛爆胎、起火、制動失效而引發(fā)交通事故。車輛出行前務必加強輪胎、制動、油路、電路的檢查,貨車應檢查降溫水箱水位情況。為防止火災,車內(nèi)可配備多個滅火器。車輛行駛中若有異響、異味。應立即熄火停車,車輛一旦發(fā)生自燃冒煙時應立即駛入應急車道內(nèi),熄火進行先期自救,火勢無法撲滅時,立即撥打報警救援電話并向安全地帶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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