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吉林省8月1日起連續(xù)整治交通違法重查酒駕毒駕
2015-08-01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將從8月1日至9月27日,在全省開展五個波次的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統(tǒng)一行動,每個波次統(tǒng)一行動為期10天。

        第一波次整治旅游客車

        第一波次從8月1日至8月10日,整治旅游客車、“營轉非”客車。

        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的,督促立即檢驗、報廢車輛,限期清理車輛違法。以旅游景點、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務區(qū)為重點,加強對大客車的執(zhí)法檢查,嚴查“營轉非”大客車非法營運以及旅游客車超范圍經營、異地經營、持有虛假包車客運標志牌、搭載包車合同以外乘客等違法違規(guī)運輸行為。

        第二波次整治套牌假牌車

        第二波次從8月13日至8月22日,整治套牌假牌車輛。

        嚴格落實“六必查”(號牌缺少或者損壞必查、新車舊牌或者舊車新牌必查、懸掛外省市號牌必查、遮擋或者污損號牌必查、無牌無證必查、不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必查)措施,提高套牌假牌車輛發(fā)現(xiàn)率。

        梳理匯總近年來未處理交通違法數(shù)量多等異常記錄車輛信息,錄入套牌假牌管理系統(tǒng),列為嫌疑車輛納入路面緝查布控范圍。加強車輛軌跡等大數(shù)據(jù)分析研判,發(fā)現(xiàn)同一號牌車輛在同一時間、不同地點行駛的,列為套牌假牌嫌疑車輛,組織布控緝查。

        會同治安、刑偵部門和派出所聯(lián)合對居民小區(qū)、公共停車嘗路側停車位、背街小巷等區(qū)域進行一次集中清查,主動發(fā)現(xiàn)涉牌涉證違法車輛。開展二手車排查整治,對本地近兩年二手車交易和轉移登記信息,對未按規(guī)定辦理轉移登記、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的車輛信息,一律錄入公安交通管理四級集成指揮平臺、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tǒng),及時發(fā)現(xiàn)、攔截嫌疑車輛,依法處罰。

        第三波次整治營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

        第三波次從8月25日至9月3日,整治營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

        將長途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規(guī)運行情況,集中通報交通運輸部門,建議依法予以處罰。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夜間限速不超過日間限速80%的規(guī)定,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5時通行三級以下山區(qū)公路。開展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緊急切斷裝置安裝使用集中檢查,確保全部按照要求加裝。

        第四波次整治校車

        第四波次從9月6日至9月15日,整治校車。

        針對校車開行時間、路線特點,有針對性部署警力,增設護學崗,維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上下學高峰交通指揮疏導,確保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通行。指導、督促學校和校車運營企業(yè)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落實校車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嚴查農村地區(qū)重點違法。對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載客汽車接送學生的,依法予以處罰;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的,一律扣留車輛,責令恢復原狀,未恢復原狀前不得接送學生。

        第五波次整治“酒駕”、“毒駕”

        第五波次從9月18日至9月27日,整治“酒駕”、“毒駕”。

        針對“酒駕”發(fā)生的重點時間、地點,科學安排勤務,突出整治重點。采取錯時執(zhí)勤、晝夜巡查、定點蹲守等方式,提高檢查密度、頻度和效率,確保午后、夜間、凌晨時段不失管。

        會同禁毒部門開展聯(lián)合執(zhí)法,進行“毒駕”抽查檢測,執(zhí)勤中注意發(fā)現(xiàn)駕駛人存在吸毒特征表現(xiàn)或者有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出交通事故的。要對吸毒駕駛人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對正在執(zhí)行社區(qū)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qū)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駕駛人,一律依法注銷其駕駛資格。對大中型客貨車和出租車駕駛人有吸毒行為記錄的,立即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運輸企業(yè),建議調整工作崗位。

        新文化報(劉長宇)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