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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專項行動
2015-08-06 
        

        8月5日,香檳廣場,紅星路與東大街下東大街段交叉路口,電動車闖紅燈

        交通信號燈明明亮著紅燈,行人走幾步退一步,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通過;見兩側(cè)車流有所減少,電動自行車也視紅燈為無物,一溜煙就騎了過去……昨日,全市范圍開展了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專項行動,希望市民自覺摒棄交通陋習(xí),爭做文明交通參與者。成都商報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橫穿馬路等違法行為較為嚴重,同時也有不少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

        違反哪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yīng)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shè)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yīng)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shè)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yīng)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可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guān)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記者調(diào)查】

        黑榜

        玉林東路與玉林中路交叉路口

        昨日上午11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在玉林東路與玉林中路交叉路口看到,一名穿淺色衣服的大爺,無視路口的紅燈,穿過了馬路。

        東大街香檳廣場路口

        昨日下午6時許,在東大街香檳廣場路口,人流量和車流量都比較大,不時有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記者在這里觀察了一段時間,發(fā)現(xiàn)闖紅燈通過時,許多行人都比較“謹慎”,走幾步又退一步,但仍堅定地穿梭于車流之中。不過,也有膽子大的,幾個小伙子有的低頭玩手機、有的埋頭、有的平視前方,但無一例外地無視紅燈信號,邁開步子就往街對面走。

        紅榜

        一環(huán)路大石西路路口

        昨日下午2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在一環(huán)路大石西路路口觀察了兩組交通信號燈,發(fā)現(xiàn)沒有任何一名行人和任何一輛非機動車闖紅燈、侵走機動車道。

        萬和路與八寶街交叉路口

        昨日下午4時許,成都商報記者在萬和路與八寶街交叉路口觀察了幾組交通信號燈,沒有發(fā)現(xiàn)行人、非機動車的任何交通違法行為。期間,曾有一名女士在紅燈亮?xí)r探頭觀察兩側(cè)車流,但她依然等待綠燈亮了之后才邁步過街。

        【執(zhí)法現(xiàn)晨

        昨日上午,成都商報記者在一環(huán)路跳傘塔路口看到,交警一分局民警正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1個小時時間里,交警糾正了5起違法載人、9起非機動車闖紅燈、2起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并對交通違法者進行了現(xiàn)場處罰。

        行人闖紅燈罰款20元

        昨日上午11時30分許,一名穿花裙子的中年女性,沿人民南路往出城方向走。在一環(huán)路跳傘塔路口時,路口交通信號燈顯示為紅燈,可是該女士在猶豫片刻之后,抬步往馬路對面走去……

        “我去接娃娃放學(xué)1這位女士說,娃娃沒有帶手機,眼看快到下課時間了,她心中比較著急,沒有注意到路口的交通信號燈。交警對于該女士闖紅燈的行為,作出了20元的處罰。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罰款20元

        “沒看到,沒看到……”上午11時40分,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小伙子,因為在路口闖紅燈被交警一分局民警攔了下來。哪知道,小伙子把車往路邊一停,提上車上的一個小箱子,頭也不回地往遠處走去,只給現(xiàn)場記者留下一句“沒看到”。隨即,交警將小伙子叫了回來。對于其闖紅燈的違法行為,交警對其作出了罰款20元的處罰。

        □違法搭車20歲小伙竟自稱12歲

        “非機動車只能載12歲以下的小朋友1上午11時50分許,一名小伙子騎著電動自行車搭載另一名小伙子來到路口,被交警攔了下來。得知違法載人要受到50元罰款時,被搭載的小伙子竟然告訴民警自己只有12歲。

        “12歲?”對于這樣的回答,交警請被搭載的小伙子出示身份證,他卻躲在街沿上,不肯回應(yīng)。

        “他是我朋友,20多歲1騎車的小伙子向交警解釋,因為趕時間,所以違法載人,“是我們不對,愿意接受處罰?!?br />
        原標題:別拿闖紅燈不當違法

        行人和騎車人不是道法豁免者

        成都商報評論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jīng)頒布十多年了,中間還有過兩次修訂。這是一部事關(guān)所有交通參與者出行安全的重要法律,是無須贅言的。

        可是,我們的不少市民卻并沒有把這部法律當成一回事,尤其是那些“沒車的”,長期以來視道法為無物,對道法的實施更是不上心,誤以為那只是“開車的人”需要重視的事情——而且這個“開車的”肯定僅指開汽車的,跟騎自行車、電瓶車出行者無關(guān)。

        但殊不知,道法第二條說得清清楚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車輛駕駛?cè)恕⑿腥?、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guān)的單位和個人,都應(yīng)當遵守本法——說白了,這實際上是全民都必須遵守的法律(除非你從不出門),豈能事不關(guān)己高高掛起?

        現(xiàn)實中,無論是開車的、騎車的、坐車的、走路的,恐怕都有類似的體會:相當一部分行人和騎車人,對交通信號燈、斑馬線、車行道虛實線等等,視若無睹。他們亂闖紅燈、侵走機動車道時,那種大步流星、目不斜視的情形,實在是令人揪心。

        別小看行人和騎車人不遵守道法所帶來的危害。有一項統(tǒng)計顯示,國內(nèi)交通事故中超過15%是由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違法造成的?,F(xiàn)實中有不少事故是機動車不遵守道法所致,但也有不少是因為行人和非機動車不遵守道法,有一些人以為機動車不敢撞行人和自行車,這種僥幸心理是非常有害的。我們不能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也不能因為我們對法規(guī)的漠視,造成對公共出行環(huán)境的極大傷害。

        一般情況下,交警或法院在判定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責任時,往往會出于人道考慮,讓機動車駕駛?cè)硕喑袚恍┴熑巍5@并不是說,行人的違法責任就可以豁免。

        交通法規(guī)需要大家遵守、交通秩序需要共同維護。道法對所有人來說都是管用的,對所有發(fā)生在城鄉(xiāng)公路、道路、可通車的廣嘗停車場上的行為都是要管的。無論你是司機,還是乘車人,還是行人或騎車人,都應(yīng)該認真學(xué)習(xí)道法,共同維護良好的出行環(huán)境和交通安全。

        原標題:別拿闖紅燈不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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