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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專項整治交通違法行為
2015-08-14 
        本報萬城8月13日電(記者趙優(yōu)特約記者陳循靜通訊員黃良策)近期,萬寧市摩托車電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呈多發(fā)趨勢,發(fā)生多起致人死傷的交通事故。為從根本上扭轉這種勢頭,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省公安廳的統(tǒng)一部署,萬寧集中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并對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

        據了解,按照規(guī)定,凡是每小時速度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核定為機動車,必須持有駕駛證才能駕駛。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萬寧交警部門將堅決取締無牌證三輪車、報廢三輪風彩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對無證駕駛的依法處于行政拘留,同時,還將重點查處逆行、闖紅燈、超員、超載、騎乘電動車接打電話、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作者:趙優(yōu)陳循靜黃良策

        本文來源:南海網-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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