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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郵政局審議通過《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指南》
2015-09-07 
        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9月2日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2015年第17次局長辦公會,審議并原則通過《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快遞服務監(jiān)管信息交換規(guī)范》和《經營郵政通信業(yè)務審批工作細則(試行)》。局領導解暢、王梅、趙曉光、劉君、邢小江出席會議。

        馬軍勝指出,隨著寄遞服務深入千家萬戶,用戶個人信息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和其他公共服務相比,寄遞服務具有點多面廣線長以及處理環(huán)節(jié)多、人員多的特點,個人信息安全的風險較大。研究制訂《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引導寄遞企業(yè)和郵政管理部門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對寄遞服務個人信息的保護水平,對于規(guī)范寄遞市場秩序、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維護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促進郵政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馬軍勝指出,運用大數據信息加強對快遞市場事中事后監(jiān)管,是提高郵政管理部門公共服務能力的基矗制定《快遞服務監(jiān)管信息交換規(guī)范》,規(guī)范數據交換的內容和格式,有利于確保數據傳輸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有利于提高數據傳輸效率和資源利用率,也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的有關精神。郵政管理部門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要加強對企業(yè)開展信息交換工作的指導和引導。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經營郵政通信業(yè)務審批工作細則(試行)》。該細則在7月1日—30日向相關企業(yè)、個人和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對規(guī)范經營郵政通信業(yè)務市場主體的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用郵需求和用郵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局機關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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