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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鐵路職工想“免費”坐火車今年暑期11人被查獲
2015-09-09 
        本報訊

        (陳蘭記者劉宏順)為貪圖蠅頭小利,總有人企圖冒充鐵路職工“免費”坐火車。今年暑假,我省共查處這樣的案例11起。

        9月3日,簡陽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對旅客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自稱鐵路職工的男性旅客所持有的鐵路職工工作證紙張材質(zhì)較差、職工出生年月與持證人實際長相嚴(yán)重不符。民警當(dāng)即將此人控制。經(jīng)核查,持證人真名陳某,56歲,簡陽市人。陳某主動交代,他所持有的鐵路職工工作證是幾年前做的假證,動機就是想用假冒證件逃票。民警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無獨有偶。9月5日,在成都火車南站,59歲上海人黃某因冒用鐵路職工工作證進站被執(zhí)勤民警當(dāng)場查獲。民警給予黃某行政拘留5日處罰。

        暑運以來,成都鐵路公安處嚴(yán)格開展假證乘車專項整治行動,嚴(yán)厲整治冒用他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和使用偽造、變造的工作證、身份證乘車的系列違法行為。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本文來源:四川在線-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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