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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購高速的意義不止“免費”
2015-12-02 
        原標題:深圳回購高速的意義不止“免費”

        新聞引子

        繼去年以回購方式取消梅觀高速收費之后,深圳再次回購龍大(深圳段)、南光、鹽排、鹽壩四條高速路,2016年2月7日(農(nóng)歷除夕)0時起免費通行。

        深圳市以回購形式收回四條高速公路,實施免費通行,對市民對企業(yè)都是一件好事。而從高速公路運營機制的大格局來看,此舉毫無疑問極具探索價值。一段時間以來,民眾針對高速公路反映比較強烈的聲音即是那些收費的高速公路,要收費到何時?所謂延期收費,最終能否變成免費通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審視深圳回購高速公路的樣本,利于為更多高速公路的免費通行提供借鑒。

        “幾年前,有人算過一筆賬,從大同拉一車貨到天津,不超載無違規(guī)情況下,凈虧3200元?!憋@然,對一個城市的發(fā)展而言,比靠著高速公路收費更重要的是集聚城市人氣,推動城市產(chǎn)業(yè)發(fā)展。換言之,深圳是一座造血功能齊全的城市,有能力有資本回購高速公路,實施免費。那么更多的地區(qū),在推動高速公路免費時,應該學習深圳樣本中蘊含的造血智慧,通過公共道路的免費,降低市民以及企業(yè)的出行成本。

        當然,從深圳市一座城市的四條高速公路免費,到更多地區(qū)高速公路的免費,有很長的路要走。但對地區(qū)而言,推動免費過程的艱難不等于可以毫無作為。那些經(jīng)濟比較發(fā)達的城市,有條件考慮通過回購的形式,降低出行成本;那些經(jīng)濟欠發(fā)達的地區(qū),應該把收費制度化、規(guī)范化,收費設一個時間表,不能說想收多久就收多久。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選擇回購方式取消部分高速收費,其實也是基于一種高速公路逐條審計的理念。搞清了這些路,該收多久費,還有多少資金缺口。在陽光財政的安排下,把好事做好。而事實上,不論要不要免費,這種理念都具效仿價值。因為只有真正為高速公路收費負起責任,監(jiān)督好每一條高速公路的收費情況,才能讓錢花在該花的地方上。(湖南葉傾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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