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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禁挖期”延長至10年
2015-12-04 
        

        

        

        

        

        

        濟南市政設施管理條例提升挖路門檻新建的10年內、大修的5年內禁再挖挖路單位需提前一年“打報告”申請市政管線施工需要挖開城市道路,容易加劇擁堵。資料照片本報記者趙云龍

        長時間以來,因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形成的“拉鏈馬路”現象,常常成為市民“吐槽”的焦點。今后,城市道路頻頻開挖、“拉鏈馬路”惹人煩的現象有望得到根本性解決。12月3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閉幕,會議經過表決,批準了《濟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記者注意到,該條例中提高了限制道路挖掘的年限,明確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10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內,不得挖掘。

        “扒路”不能任性新建道路“禁挖期”由5年升至10年

        近年來,因道路頻頻開挖而導致的“拉鏈馬路”現象,已稱得上是一處城市頑疾。為了避免道路出現“去年剛挖了,今年再開挖”的現象,濟南著手設置限制道路挖掘的年限。按現行條例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挖掘”。

        但是,不少人仍覺得,這一年限還是有點太短了。今年8月,濟南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上述條例進行了初審,當時就有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目前公眾對因城市道路挖掘等形成的“拉鏈馬路”現象反映強烈,法規(guī)應該更嚴格地控制道路的挖掘,盡量減少道路封閉,方便市民出行。因此,上述條例中提高了限制道路挖掘的年限,將不得挖掘的最低年限由此前擬規(guī)定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分別提高到了10年、5年。

        12月3日,《濟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獲準通過,將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施行。這也意味著,自明年開始,在濟南,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在交付使用后10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在竣工后5年內,就不得再開挖了。

        管線施工得“預約”“開挖”得提前1年申請主管部門統(tǒng)籌安排

        據梳理,上述條例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所作出的規(guī)定還有很多。其中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因工程建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應向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取得臨時占用道路許可證、挖掘道路許可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還應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另外,因挖掘、維護城市道路確需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除緊急情況外,施工單位應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

        不僅如此,濟南還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地下管線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單位,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報送下一年度道路挖掘計劃,由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統(tǒng)籌安排城市道路年度挖掘計劃并及時書面告知相關單位。

        上述條例還規(guī)定,城市道路管理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擅自占用、挖掘;擅自建設建筑物;履帶車、鐵輪車或超重、超高、超長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機動車在橋梁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試剎車;車輛運載的貨物拖刮路面;向路面排放污水或者直接在路面上攪拌砂漿、混凝土等。還有啥招

        影響交通就得“出血”!

        10月起刨1㎡主干道要多交260元

        除限期內禁刨外,省住建廳在今年9月已出臺調整道路挖掘修復費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從10月起,每平方米主次干路瀝青路面挖掘費由300元/平方米提高到560元/平方米;同時,當年內重復刨掘要繳納3倍費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費用也是減少重復刨掘的有效舉措之一。

        該通知還要求,支路與非機動車道瀝青路面由260元/平方米提高至450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由400元/平方米提高至500元/平方米,砂石路面由60元/平方米提高至100元/平方米,同時新增了條(料)石路面、彩色瀝青路面、彩色方磚、人行步道方磚等收費種類。

        此外,通知還規(guī)定了3種應實行政策性加收的情況。一是對新建道路交付使用未滿5年或大修竣工后未滿3年的,在收費標準基礎上按“一年內3倍、兩年內2.5倍、三年內2倍、四年內1.5倍、五年內1.2倍”收??;二是已實行掘路計劃管理的城市(縣城)計劃外挖掘城市道路的,在收費標準基礎上加收1倍;三是違章挖掘的按本標準的1倍加收,并賠償相應損失。

        (記者曹莫)馬上追問

        解放路、趵北路今年多次“開膛破肚”

        提前半年統(tǒng)籌安排,能終結拉鏈馬路嗎?

        每年開春以后,在氣候等條件適宜的情況下,市政道路整修改造工程也大規(guī)模進場施工,進入一年一度的“修路季”。今年3月以來,全市陸續(xù)有幾十條道路開修,尤其是解放路、趵北路等路段,還曾被指“重復刨掘”,給市民出行帶來不小的影響。

        今年8月1日起,趵北路“汽改水”工程開工,施工路段北起大明湖西南門,南至黑虎泉西路,全長1200米,采用半封閉方式施工。在不少附近市民印象中,趵北路早在去年就開挖過一次,是伴隨綠地中心周邊道路電力溝建設進行的。其中,沿趵突泉北路到黑虎泉西路進行的電力溝施工與今年進行的“汽改水”工程,確有重合之處。

        負責施工的濟南熱電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同在趵突泉北路上,但電力溝位于道路西側,供熱管道在東側,并不重合,是考慮到交通擁堵的問題,交警部門才未批準同步進行。不過,對普通市民來說,該道路確實有“重復開挖”之嫌。

        無獨有偶,在解放路管道改造工程中,6月至8月,供熱管道“汽改水”工程在該道路實施,采取半封閉施工,涉及路段東至二環(huán)東路,西至青龍橋。前期施工單位回填路面且鋪上瀝青后不久,電力部門又在幾乎同一路段,對新鋪就的瀝青路面鉆孔開挖,開展了第二階段改造工程,并于9月下旬竣工,此后個別節(jié)點還斷斷續(xù)續(xù)施工了很久。

        “雖然施工方稱是第二階段施工,但畢竟是填上的路面沒多久又被刨開了?!奔易〗夥怕犯浇氖忻駨埾壬f,不但造成交通持續(xù)擁堵的不利影響,而且也很浪費資源。

        剛剛通過的《濟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要求,要挖掘城市道路進行地下管線施工的單位,應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主管部門報送下一年度道路挖掘計劃,以進行統(tǒng)籌安排。提前“修路季”5個多月進行統(tǒng)籌安排,能否避免重復挖掘呢?我們拭目以待。(記者曹莫)

        作者:曹莫本文來源:舜網-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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