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寶馬2年交通違法212次未處理續(xù)被交警暫扣
2015-12-17
華商報安康訊(記者劉曉軍王斌)安康一寶馬車2年間有212次交通違法未處理,記分334分,罰款額高達2.4萬元。昨日,此事經(jīng)華商報報道后引起交管部門高度重視,目前涉事寶馬車已被暫扣,對司機出現(xiàn)的超高分額違法行為,交管部門調(diào)查后將依法處理。
“違法信息太多,一直沒過戶”
昨日10時,華商報記者從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漢濱大隊了解到,經(jīng)查,涉事寶馬車輛審驗時間已于2015年11月30日到期。車主吳某稱,2013年10月以后,該車實際駕駛人是其朋友成某。隨后民警將車主吳某以及長期駕駛人成某傳喚至交警部門詢問。
據(jù)31歲的車主吳某介紹,自己是個私企老板,該車是2011年從西安購買后在安康上的牌照。2013年10月,吳某因資金周轉困難,欠下成某46萬元貸款,遂將該車賣給對方抵債,“過戶手續(xù)當時已交給成某,并在書面協(xié)議中注明過戶手續(xù)由成某辦理,我對之后出現(xiàn)的這些違法并不知情,也不知道他為何沒有辦過戶手續(xù)?!?br />
“車輛交到我手上時狀態(tài)確實正常,2013年12月之后車輛出現(xiàn)的違法行為的確是由我造成的?!?7歲的成某說,由于后來車輛違法信息太多,便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今年11月30日年檢到期后,沒敢去進行車檢,“前段時間看到有網(wǎng)友將我的車曝光了,加上年檢過期上路怕被交警攔住,所以這段時間很少開車出門,也就晚上偶爾開一下,沒想到還是出事了。”
涉事車為寶馬5系運動款車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由于該車輛逾期未年審,依據(jù)《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guī)定,為避免未檢車輛繼續(xù)上路發(fā)生危險,目前已依法將車輛長期駕駛人成某的駕駛證、涉事車輛、車輛行駛證進行暫扣。
下午2時許,華商報記者在漢濱交警大隊張灘交警執(zhí)勤中隊附近一停車場看到,被暫扣的涉事車輛是一輛進口黑色寶馬5系運動款轎車。
“車輛違法行為中,成某承認自己是實際駕駛人,對其出現(xiàn)的這些超高分額違法行為,交管部門調(diào)查后將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相應處理。”該辦案民警稱,近期將針對安康地區(qū)的“車輛違法行為大戶”進行集中梳理,之后將對其納入車輛查緝布控系統(tǒng),讓違法車輛無處遁形。
作者:劉曉軍王斌本文來源:華商網(wǎng)。更多精彩內(nèi)容請登錄華商網(wǎng)(http://www.hs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