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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縣運管所與道路運輸企業(yè)簽訂安全生產(chǎn)責任狀
2016-01-26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市場監(jiān)管力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和有關要求,1月25日,該所與轄區(qū)內的客運公司、貨運公司、城市客運企業(yè)、危險貨物運輸公司、駕校、維修企業(yè)簽訂了2016年安全生產(chǎn)責任狀。

        責任書明確了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責任單位必須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抓生產(chǎn)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實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安全工作“四落實”到位,精心組織、周密布置,做到任務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責任到人,杜絕失控漏管。及時排查治理并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圓滿完成全年安全工作任務。

        《安全生產(chǎn)責任狀》的簽訂,對安全行駛、誠信營運、文明服務等責任內容進行了全面細化,嚴格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倒查制,強化了安全生產(chǎn)的監(jiān)管,認真履行“三關一監(jiān)督”職責,為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工作,消除道路運輸安全隱患提供了有力保障。(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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