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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格爾木至拉薩高速公路那曲至拉薩段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2016-01-29 
  藏交公告[2016]2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6格爾木至拉薩高速公路那曲至拉薩段工程已由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員會以《關于G6格爾木至拉薩段等4個公路項目先行開展勘察設計招標工作的批復》(藏發(fā)改基床2015〕803號)和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以《關于G6格爾木至拉薩段等4個項目先行開展勘察設計工作的批復》(藏交發(fā)〔2016〕35號)批準先行開展招標工作,項目業(yè)主為西藏自治區(qū)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建設資金在國家批復前擬采用招商引資或銀行貸款方式籌集,招標人為西藏自治區(qū)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規(guī)模

 G6格爾木至拉薩高速公路那曲至拉薩段工程全線長約338公里。

 2.2 技術標準

 本項目全線采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中高速公路技術標準,雙向四車道,設計速度100km/h,路基寬度26米。

 2.3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全線工程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招標配合和后續(xù)服務等工作。

 2.4 標段劃分及勘察設計周期

 本次招標劃分為兩個標段。

 
 


  標段劃分

 


  起訖樁號

 


  里程長度

  (公里)

 


  主要工作內(nèi)容

 


  第一標段

 


  K3552+340~K3655+000

 


  102.66

 


  1、負責本標段內(nèi)路線、路基、路面、橋涵、隧道及其附屬機電、路線交叉、筑路材料、其他工程、交通工程(含監(jiān)控、通信、收費(如有)、消防、照明、通風、供水供配電及安全設施)、環(huán)保綠化及景觀工程、房建設施等初步勘察設計、技術設計(如需要)、施工圖勘察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以及施工招標配合和后續(xù)服務等工作。

  2、負責本標段控制測量及航測成圖(1:2000)工作。

 

 


  第二標段

 


  K3655+000~K3890+500

 


  235.5

 


  1、負責本標段內(nèi)路線、路基、路面、橋涵、隧道及其附屬機電、路線交叉、筑路材料、其他工程、交通工程(含監(jiān)控、通信、收費(如有)、消防、照明、通風、供水供配電及安全設施)、環(huán)保綠化及景觀工程、房建設施等初步勘察設計、技術設計(如需要)、施工圖勘察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以及施工招標配合和后續(xù)服務等工作。

  2、負責本標段控制測量及航測成圖(1:2000)工作。

  3、牽頭匯總那曲至拉薩段(K3552+340~K3890+500)全線勘察設計工作。

 


 初步設計階段勘察設計周期: 120個工作日;施工圖設計階段勘察設計周期180個工作日;后續(xù)服務為 5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第一標段投標人須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公路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并完成過類似工程業(yè)績,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

 第二標段投標人人須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公路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并完成過類似工程業(yè)績,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參與本項目公路勘察設計投標的單位必須已在西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3.4  每個投標人只能對其中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時至 12:00時,下午15: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西藏自治區(qū)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持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勘察資質證書副本原件、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jīng)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彩色復印件一套(須加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費人民幣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 2 月 29 日 11 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09 時 30分至 11時 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 西藏自治區(qū)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 。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招標公告在《西藏日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西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www.xzjtt.gov.cn)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西藏自治區(qū)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區(qū)拉薩市羅布林卡路10號

 郵政編碼:850000

 聯(lián) 系 人:尼瑪羅布、晏朝旭

 電  話:0891-6834751

 傳  真:0891-6834751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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