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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交通違法納入征信可逐漸推廣
2016-03-23 
        溫江樺(河南商報評論員)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在4月底前,通過當?shù)匦侣劽襟w、門戶網(wǎng)站等渠道,公示4類重點車輛在2016年春運期間發(fā)生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還將匯總各地情況,向信用中國網(wǎng)推送,為金融機構、社會信用機構等單位評估當事人融資授信、調整信用等級或評分時提供參考。(3月22日《人民日報》)

        非常贊同這一做法。自2013年《征信業(yè)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征信一直都在摸索前進。比如,《條例》只是規(guī)定了不可進入征信系統(tǒng)的信息,哪些信息有資格入選呢?沒說。各地紛紛嘗試,有做過頭的,比如想把拒交物業(yè)費納入征信系統(tǒng),惹來紛紛爭議;更多的則是沒做充分,比如交通違法,早該納入征信系統(tǒng)了,但是,迄今為止,好像只有深圳“吃了螃蟹”。

        對交通違法的“頑疾”,想必大家都深有體會,亂停車、亂調頭、越線行駛等,尤其是渣土車,無視紅綠燈,一路狂飆,簡直就是猖狂。最典型的例子,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媒體總會曝光出所謂的“最牛違法車”:“最牛違法車”瘋狂違法,累計的扣分能達上千分!由此可以看出,罰款、扣分的震懾力真是有限,不然,“最牛違法車”怎么會頻頻出現(xiàn)呢?

        只有加大違法成本,才有可能治好“頑疾”,試想,如果交通違法被納入征信系統(tǒng),司機不僅要被扣分、罰款,還會在貸款、投資、保險、職業(yè)準入等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遭遇種種不便,甚至寸步難行,他能不有所忌憚,自覺守法嗎?

        將春節(jié)期間嚴重交通違法掛鉤信用,是個很好的開端,我們期待,掛鉤之舉不僅限于春節(jié)的特定時間段,應該“全年無休”,即日常化;也應該“擴大化”,不僅限于4類營運車輛,而應把一切車輛納入其中,從而督促全體公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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