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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違法可以用他人駕照扣分嗎
2016-04-19 
        近日,市民伍女士致電筆者稱,她的汽車就要年檢了,到網(wǎng)上一查發(fā)現(xiàn)有好幾條交通違法未處理,算一算記分將超過12分。伍女士從交警部門得知,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被記滿12分,要接受為期7天、每天8個學(xué)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相關(guān)知識培訓(xùn)。還需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記分才能清零,并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她聽說可以拿他人的駕駛證到交警部門違法處理中心去處理,把扣分分攤,就不會被記滿12分。伍女士想知道,這是真的嗎?

        4月14日,筆者來到宜春市交警支隊違法處理中心。前臺工作人員杜警官告訴筆者,伍女士聽說的方法不可行。而且從4月8日起,隨著新的交通管理系統(tǒng)的升級完成,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將更嚴格。

        據(jù)杜警官介紹,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對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yīng)用平臺”進行了升級,增加了掃描讀取二代身份證信息以及拍攝證件、人像信息的系統(tǒng)功能,處理電子監(jiān)控交通違法時,需經(jīng)過信息采集、信息審核、違法處理三個環(huán)節(jié)。4月8日開始,這個系統(tǒng)升級完成后,所有的交通違法都需要駕駛員本人前去處理。

        筆者在現(xiàn)場看到,在違法處理中心處理交通違法分為受理崗位和處理崗位。市民在處理交通違法時,先將相關(guān)資料交受理崗位工作人員受理,工作人員每處理一輛機動車的電子監(jiān)控交通違法需先核對相關(guān)信息,然后對交通違法當事人信息核對,確認交通違法駕駛員為處理交通違法的市民本人后,才能作出處罰決定。核對信息包括:當事人二代身份證、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及當事人現(xiàn)場照片。

        受理完畢后,市民轉(zhuǎn)到處理崗位,工作人員打印處罰決定書,對需要記分的交通違法需由駕駛員本人確認無誤,并在相關(guān)資料上簽字同意接受記分處罰,由受理崗位進行存檔。接著,駕駛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和駕駛證,由計算機進行拍照保存到系統(tǒng)。也就是說,如果處理交通違法不是司機本人,審核信息將無法通過,違章將無法處理。

        最后,杜警官提醒市民:希望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規(guī),珍愛生命,平安出行。

        (郭麗君彭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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