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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行為定“新規(guī)”
2016-04-29 
        (原標題:省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行為定“新規(guī)”)

        記者4月18日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規(guī)范省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行為、創(chuàng)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的一系列新規(guī)定近期出臺。新規(guī)要求,省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事項將全部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結,變“申請人跑多家”為“多部門同時辦”,最大限度方便群眾。

        新規(guī)要求,省交通運輸廳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廳直單位要將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省政務服務中心交通窗口,實行“一個窗口”受理,嚴禁后臺直接受理審批申請。對需要申請人補正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由交通窗口當場或五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部門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依法應當先經(jīng)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后報省級決定的行政審批,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申請材料。所有許可項目均公開對外承諾辦理時限,盡可能縮短辦理時限。同時推行跨部門協(xié)同審批制度,實行一口受理、抄告相關、并聯(lián)辦理、限時辦結。

        在創(chuàng)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上,將大力推進網(wǎng)上審批服務,逐步將所有許可事項搬到網(wǎng)上辦理,加快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互聯(lián)互通,打破“信息孤島”,逐步形成網(wǎng)上服務與窗口服務、線上服務與線下服務相結合的審批服務模式。省政務服務中心交通窗口全面推行審批服務“只來一次”的公開承諾,申請人辦理省級交通運輸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只需提供本人簽名或單位蓋章的“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到交通窗口一次就能辦理完畢。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全程實行“陽光審批”,受理、辦理進展情況和結果等相關信息均應及時、準確公開,并切實履行告知義務,通過政策咨詢、在線應詢、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方式,及時提供全程咨詢服務,依法保障申請人知情權。

        在加強審批過程監(jiān)管上,交通運輸部門將建立完善監(jiān)管檔案,做好許可辦理的全過程記錄。開展辦件“回頭看”,隨機開展問卷調查、電話回訪、現(xiàn)場走訪活動,聽取申請人對辦理工作的評議和意見,提升群眾和社會滿意度。針對涉及公路安全暢通和人身安全,危險品運輸、存儲以及相關從業(yè)人員的從業(yè)資格認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類事項等重點審批事項和環(huán)節(jié),將加強過程監(jiān)控,堅決防止出現(xiàn)違規(guī)審批現(xiàn)象和審批廉政風險。

        本文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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