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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發(fā)布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
2016-05-24 
        本報南寧訊(記者/楊波)5月23日,記者從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該局正式發(fā)布《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下文簡稱《守則》),并將于6月28日軌道交通一號線試運營當天起施行。

        據(jù)悉,去年年底開始,南寧市交通運輸局根據(jù)《南寧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制定《守則》,并參考了廣州、上海、長沙、武漢、寧波5家地鐵的同類規(guī)章。今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期間,該局向市直各部門和市民公開征集到關于《守則》的41條意見建議,并對《守則》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5月18日《守則》正式發(fā)布,6月28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jù)《守則》,乘客所使用的車票,不足以支付到達車站的實際車費時,應當補交超過部分的票款。乘客每次乘車有效時限120分鐘,超過有效時限,須按單程最高票價補交票款,但因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原因導致的除外。

        乘坐地鐵時,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兒童,攜帶的兒童超過1名的,按超過人數(shù)購票。

        《守則》對乘客攜帶物品的重量尺寸也有嚴格規(guī)定。每位乘客隨身攜帶物品重量不得超過30公斤,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6米。

        此外,《守則》明確禁止在車站、車廂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禁止在電梯、車廂內進食;禁止在車站、車廂內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或者擅自懸掛物品;禁止攜帶犬只、家禽等動物進站乘車,盲人攜帶的有識別標識的導盲犬、執(zhí)行公務的警犬等國家規(guī)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動物除外;禁止攜帶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站乘車,已經(jīng)折疊的自行車除外;禁止攜帶充氣氣球、尖銳物品,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李包進站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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