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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內(nèi)高速公路新建汽車充電站110座
2016-08-18 
        (原標題:福建:年內(nèi)高速公路新建汽車充電站110座)

        2016-08-1707:04:32.0福建:年內(nèi)高速公路新建汽車充電站110座2148121民生/enpproperty-->東南網(wǎng)8月17日訊(福建日報楊新勇歐建樞)近日,省高速公路公司與國電福建省公司就在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建設二期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站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將在去年在高速公路28對服務區(qū)建成56座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基礎上,繼續(xù)共同合作在全省高速公路再選取55對服務區(qū)建設110座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站。

        目前,雙方正開展新建充電站的選址和現(xiàn)場勘測工作,預計110座汽車充電站將于今年底建成,明年初投運。建成后,電動汽車快充站將覆蓋全省高速公路83對服務區(qū),占到全省已開通運營服務區(qū)的75%以上,屆時全省高速公路(城際)快充網(wǎng)絡將基本建成,電動車主可在省內(nèi)高速公路暢行無憂。單座快充站建設規(guī)模一般為1臺630kVA箱式變壓器、2臺120kW整流機、4個充電樁,并視場地條件設置4至8個充電車位。充電樁分為快充與慢充兩種模式,最快1個小時可充滿電,慢充需2個小時,每次充電后可行駛120公里。

        此外,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從6月1日起,我省開始執(zhí)行新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試行期為一年。新的充電服務價格分為電動乘用車充電服務價格和電動公交車充電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電服務價格按充電電量收齲經(jīng)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充電服務價格上限標準為電動乘用車1.00元/千瓦時(不含電費),電動公交車為0.8元/千瓦時(不含電費),下浮不限。其他經(jīng)營性充電設施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參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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