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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村公路交工后養(yǎng)護服務期不少于五年
2017-04-13 
        近日,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2017年全省農村公路建設與改造工程包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加大正向激勵力度,激發(fā)社會投資活力,充分發(fā)揮工程包帶動作用,提升農村交通基礎設施服務水平。《方案》明確,交工驗收后的養(yǎng)護服務期不少于5年。

        《方案》明確,各地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靈活確定打包方式。鼓勵縣道以縣為單位打包,鄉(xiāng)、村道以鄉(xiāng)(鎮(zhèn))或大片區(qū)為單位打包,或將建設改造與養(yǎng)護管理捆綁打包,并根據確定的打包方式,編制區(qū)域內農村公路建設與改造工程包實施方案,加強工程包項目的策劃和儲備。

        前期工作方面,福建鼓勵統(tǒng)一開展前期工作,采取整體設計、捆綁招標、統(tǒng)一簽約、分期實施的方式,提高審批效率;鼓勵采用代建制、建養(yǎng)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等模式,提升實施成效。福建將按照招投標有關規(guī)定,選擇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資本實力、履約能力強的投資人參與工程包建設。

        據了解,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將把工程包實施情況納入對各設區(qū)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并將考評結果與“四好農村公路示范縣”、農村公路年度補助安排規(guī)模等掛鉤。

        文章關鍵詞:農村福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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