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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10小時破獲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司機系酒駕
2015-08-05 
        撞人后棄車逃逸,現場沒有監(jiān)控拍下全過程,被撞者搶救無效死亡。7月30日,江寧竹山南路一路口發(fā)生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江寧交警大隊民警連夜成立專案組,用10小時找到了肇事司機。

        7月30日凌晨2時許,竹山南路科寧路口,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小轎車將同方向行駛的一輛電動三輪車撞翻,轎車逃逸。江寧交警大隊接警后趕到現場,可除了幾塊黑色碎片外,案發(fā)地并無其他有用線索,現場也沒有監(jiān)控拍下肇事車。此時,醫(yī)院傳來消息,被撞者已因搶救無效死亡。交警連夜成立專案組,將搜索圈擴大,終于在距案發(fā)地100多米遠處,發(fā)現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停在路邊,車頭有明顯撞擊痕跡,與車輛損壞情況與現場遺留碎片吻合。

        這很可能就是肇事車。交警根據車牌號找到了車主的電話,撥打過去——關機。車主是宿遷人,車輛信息里只有暫住地地址,交警趕過去,鄰居說這戶人家早已搬走,并聽說已換了好幾個地方。

        一籌莫展之際,交警只能嘗試繼續(xù)撥打電話。第二天清晨8點,車主李某的手機終于接通,交警很快在秣陵找到了他。經查,比亞迪車是李某兒子駕駛。在交警勸說下,李某找到兒子,并督促他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此時距離案發(fā)時間僅過去10小時。

        原來,當天凌晨,李某兒子因酒后駕駛撞了人,擔心被交警發(fā)現,便駕車離開現場,沒想到還沒走多遠,車輛再也無法發(fā)動,他便將車棄置路邊,自己跑掉。

        昨天,“7.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肇事司機李某已被公安部門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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