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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送禮清單"牽出受賄案南京一交通局局長受審
2015-09-19 
        

        本報曾報道過“國企送禮清單”事件。

        昨天,原南京市六合區(qū)交通運輸局局長、六合新機場建設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周斌(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自2000年至2011年,周斌利用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為其在承接工程、結算工程款、土地征用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收受財物共計14.9萬元。周斌收的錢,大部分是4個老板送的,主要是事后為了感謝工程上的照顧。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羅雙江

        落馬緣于“國企送禮清單”事件

        周斌先后擔任過某石料公司總經理、六合區(qū)橫梁鎮(zhèn)鎮(zhèn)長、六合新機場建設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等職務。據檢方指控,2000年至2010年間,周斌共收受4筆賄賂。其中三筆分別是他為別人承接工程、違規(guī)征地建房而收受的賄賂,共13萬。記者獲悉,周斌的落馬,緣于去年轟動一時的“國企送禮清單”事件。2014年8月5日,南京市紀委收到署名為胡劍兵的實名舉報,反映六合區(qū)交通運輸局局長周斌等30人,在2014年春節(jié)前收受胡劍兵所在單位中國交通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購物卡等問題。南京市紀委接到舉報后進行核實,于9月5日向社會通報,7位接受購物卡后未主動上交或未及時退回的公職人員接受處罰。

        9月6日中秋節(jié)假期,紀委再次調查取證。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南京市紀委據此決定對周斌嚴重違紀問題并案處理。去年9月7日,南京市紀委研究決定對其采勸雙規(guī)”措施。在雙規(guī)期間,周斌交代了上述涉嫌犯罪的事實。9月11日,南京市紀委再度通報,另外7人在接受六合區(qū)紀委前期調查時謊稱已在事發(fā)前退卡,實際是事發(fā)后才退卡。其中,六合區(qū)交通運輸局局長周斌收受1萬元。

        讓企業(yè)幫老婆繳納社保未歸還

        在檢察機關指控的受賄款項中,有一筆19625.76元是周斌讓一家企業(yè)為妻子代繳社保費的錢。2007年農村養(yǎng)老保險政策有所變化,周斌想將妻子的保險轉成城鎮(zhèn)職工社保,為此他咨詢了社保所的一位工作人員。對方告訴他,可以找一家單位掛靠,在該工作人員的推薦下,周斌找到當地一家服裝公司老板,提出掛靠關系,并讓他們代妻子繳社保費,并說到時再結算。此后,從2007年到2011年12月,這家公司為周斌妻子繳納了社保費19625.76元。然而一直到周斌事發(fā),他都沒還。

        在法庭上,對于這筆錢,周斌表示,當時自己是鎮(zhèn)長,公司老板在鎮(zhèn)上辦企業(yè),抹不開面子,只好幫他交,而他的妻子也交代,她并不是那家服裝公司的員工,從未在該公司上過一天班。對于這筆錢,周斌的辯護律師認為,從它的性質和單位出示的情況說明來看,這筆錢是周斌妻子欠單位的,是欠款,不應該被認定為受賄款項。對周斌的量刑,檢方沒有具體建議,辯護人認為可以適用緩刑。昨天,法院聽取了雙方的意見,當庭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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