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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交通、港口部門全部設立交通造價機構
2015-11-30 
        近日,南平市交通運輸局正式批復南平市交通事業(yè)發(fā)展中心負責造價管理工作。至此,全省9個設區(qū)市交通運輸局(委)、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交建局以及福州、廈門、湄洲灣港口管理局,全部明確了承擔市級交通造價管理職能的機構;再加上省交通造價站,全省形成了布局科學、分工明晰的“1+13”網(wǎng)絡,其中省交通造價管理站負責高速公路、省級項目及技術復雜的交通工程,市級造價管理機構承擔項目所在地的其他交通工程,從而為我省交通科學發(fā)展、跨越發(fā)展提供更高效的服務。

        長期以來,我省只有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全省公路水運工程的造價審核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隨著交通建設提速,為數(shù)眾多的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農村公路和港口航道等交通項目對造價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為此,2015年全省交通建設質量安全和造價管理工作會議要求市級交通和沿海港口部門設立造價機構。(省交通造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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