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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用路者擁有高速公路議價權
2015-12-11 
  《四川高速公路條例》12月起正式實施,首次提出了高速公路動態(tài)費率調整機制。自此,四川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不僅要根據高速公路的技術等級、投資總額、當地物價指數等因素計算,還要根據道路技術狀況、運營服務質量等情況調整。值得注意的是,四川高速公路的質量評價體系里還將引入公眾參與機制,根據用路者給分多少動態(tài)調整收費標準。

 對于高速公路,公眾質疑最多的就是收費政策。目前,交通部起草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已結束公開征求意見。這個修訂稿確立了“收費”與“收稅”長期并行的兩個公路體系發(fā)展模式。即,占公路總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體,體現基礎性、均等化普遍服務,采取向車輛用戶普遍征稅的方式,由一般財政稅收保障其建設、養(yǎng)護、管理及改擴建等資金需求;占公路總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是補充,采取直接征收車輛通行費的方式。

 建立收費費率動態(tài)調整機制,就是要通過經濟杠桿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政府監(jiān)管目標和企業(yè)發(fā)展目標的一致,從而讓人們共享高速公路快速發(fā)展的成果。共享的方式之一就是讓用路者擁有議價權。從法律上對高速公路收費的“霸王條款”進行規(guī)制,不僅是對用路者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的保護,也是對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有力促進。

 在操作管理層面,高速公路與其他公路有所不同,更加講究專業(yè)性。隨著高速公路通車里程的增加以及投資體制的改革,民間社會資本越來越多地參與高速公路投資和運營。這種情況下,傳統的行政手段難以有效規(guī)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的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行為。引入社會監(jiān)督,加強與用路者的溝通,樹立用戶思維,可減少操作管理中的“不合時宜”之處,提高管理水平。

 在服務與效益層面,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高速公路虧損已是不爭的事實。與其一味收錢填窟窿,不如多動點腦子在提高服務質量上。通過立法建立收費費率動態(tài)調整機制是探索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的新舉措。而引入公眾參與機制,讓每個上高速公路的人都有參與感,既能提升社會效益,也能改善服務質量。

 日前,深圳回購四條高速路開始免費通行,這則消息讓人們對高速公路告別收費時代充滿期待。然而,免費的背后是深圳市政府首期支付近百億元作為四條高速的經濟補償和資產移交。通過財政補貼的方式實現免費,對于擁有雄厚財政的政府而言不在話下,可對于還在收費的高速公路而言,就要按質論價,讓用路者擁有議價權,打破通行費收費標準的“一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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