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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橋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的公告
2020-02-11 來源: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要內(nèi)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記日:2020年2月7日

  ●限制性股票登記數(shù)量:9,480萬股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況

  1、授予日:授予日為2019年12月30日。

  2、授予數(shù)量:授予數(shù)量為9,480萬股。

  3、授予人數(shù):授予激勵對象942人。

  4、授予價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1.96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的公司股票。

  6、激勵對象及授予情況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共942名,該等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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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況

  本次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年。

  激勵對象自獲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個月內(nèi)為限售期。在限售期內(nèi),激勵對象根據(jù)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轉讓、不得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激勵對象因獲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f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等股份同時按本激勵計劃進行鎖定。解除限售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限售期滿且業(yè)績條件達標時,將在未來36個月內(nèi)分三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別為40%、30%、30%。

  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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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在離職后半年內(nèi),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授予股份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了《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報告號為:XYZH/2020CDA80002),審驗了公司截至2020年1月8日止本次股權激勵計劃認購出資情況,認為:

  截至2020年1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942名激勵對象繳納的認購資金合計人民幣壹億捌仟伍佰捌拾萬零捌仟元(大寫)。各股東以貨幣出資185,808,000.00元,其中股本94,800,000.00元,資本公積91,008,000.00元。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610,525,510.00元,股本為人民幣3,610,525,510.00元,已經(jīng)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瑞華驗字[2017]51050005號驗資報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3,705,325,510.00元,股本為人民幣3,705,325,510.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情況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共計9,480萬股已于2020年2月7日完成登記,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五、授予完成前后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股份總數(shù)為3,610,525,510股,控股股東四川省鐵路產(chǎn)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股份數(shù)為1,574,811,647股,持股比例為43.6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shù)為3,705,325,510股,控股股東仍為四川省鐵路產(chǎn)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持股比例為42.50%。本次授予未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

  六、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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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權分布完全具備上市條件。

  七、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對公司相關年度財務狀況的影響

  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9,480萬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關估值工具確認授予日向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總費用為12,608.40萬元,前述費用作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財務成本在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nèi)每年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攤銷。具體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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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結果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授予數(shù)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shù)量有關。上述對公司經(jīng)營成果影響的最終結果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限制性股票費用的攤銷雖然對激勵計劃有效期內(nèi)公司各年凈利潤有些許影響,但考慮到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公司發(fā)展產(chǎn)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fā)管理、業(yè)務、技術團隊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公司經(jīng)營效率,激勵計劃帶來的業(yè)績提升將高于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特此公告。

  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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