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浙江:適時修改法規(guī)服務“五水共治”
2015-03-06 
        本網訊《航道法》頒布實施將有力促進浙江航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有力促進浙江內河水運復興和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有力促進法治浙江的建設,有力促進浙江綜合交通行政體制改革?!痹凇逗降婪ā氛綄嵤┲H,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王德寶表示。

        浙江,具有平原河網密布、海洋資源遼闊的自然特點,同時又是個經濟活躍、市場發(fā)達的經濟大剩四通八達的內河航道,通江達海的沿海港口,在浙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有著不可替代和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近年來,由于航道屬公益性基礎設施,以社會效益為主,具有“業(yè)績隱形化”的特點,難以被社會所充分認識。從綜合交通運輸結構看,浙江水運基礎設施與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不匹配的矛盾較為突出。特別是內河高等級航道少,干支航道之間通達性差。全省1000噸級以上航道僅210公里,占通航總里程2.2%,遠低于全國7%的平均水平。水路運輸運能大、運價低、占地少、投資盛能耗孝污染輕、綜合效益高的比較優(yōu)勢未能得到充分發(fā)揮?!逗降婪ā返念C布實施,將有利于浙江航道資源保護、航運優(yōu)勢的發(fā)揮,切實提升浙江經濟的綜合競爭力。

        王德寶向中國交通新聞網記者表示,《航道法》構建了財政資金保障制度、完善了航道規(guī)劃制度、明確了建設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健全了航道養(yǎng)護管理制度、強化了航道保護制度、設定了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制度,內涵豐富,可操作性強。浙江將嚴格按照《航道法》的要求,結合本省實際適時修改完善相關的法規(guī),以《航道法》實施為契機,加快推進浙江內河水運復興,著力提升航道服務能力與水平,積極服務“五水共治”,用好用實《航道法》,全面推進港航新發(fā)展。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