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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廳出臺“平安交通”安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2015-05-26 
        為全面深化“平安交通”安全體系建設工作,近日,作為交通運輸部確定的唯一吉林省級安全體系建設試點單位,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下發(fā)了《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平安交通”安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6+25”的試點框架模式,即通過實施25項具體任務,到2016年底初步建成吉林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安全責任、預防控制、宣傳教育、支撐保障、國際化戰(zhàn)略”六大體系,實現(xiàn)“到2017年底,吉林省全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規(guī)范基本健全,責任落實更加明晰,監(jiān)督管理能力明顯提升,人員綜合素質整體提高,保障水平顯著增強,基本適應吉林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平安交通’建設的需要”的目標。“交通運輸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從事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必須樹立問題導向,根據存在問題、經驗教訓找尋規(guī)律,深入探索切合實際、指導長遠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常曉春指出,《方案》將通過實施頂層設計,把正在實施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風險管理、教育培訓、隱患排查和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相融合,形成一套更加細化、規(guī)范使用的制度體系和標準規(guī)范。

        《方案》明確了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堅持法治思維、依法行政,強化紅線意識、守住底線,以創(chuàng)建“平安交通”為目標,以“四化融合”和“三位一體”為基礎,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動力,研究探索吉林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新常態(tài),建立安全生產工作新機制和新體系,提高交通運輸安全發(fā)展水平,促進吉林省交通運輸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創(chuàng)新機制、標本兼治,堅持依法治理、明職履責,堅持統(tǒng)籌謀劃、有序推進四項基本原則,做好6項主要任務:以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為統(tǒng)領,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以“標準化建設”為依托,健全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體系;以安全生產新常態(tài)為引導,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體系;以“網格化管理”為載體,建立預防控制體系;以“信息化控制”為支撐,建立支撐保障與應急救援管理體系;加強國際交流與區(qū)域合作,建立安全生產國際化戰(zhàn)略體系。

        據悉,試點工作將用3年時間,分啟動階段、實施階段、改進與總結階段三個階段實施,形成“平安交通”安全體系建設試點經驗報告、推廣使用指導意見和安全體系建設基本框架體系文件。啟動階段為今年4月,明確時間進度要求;實施階段為今年4月至2017年6月底,各單位將根據吉林省交通運輸廳試點實施方案,在專家組的指導和參與下,按照任務分工逐項實施;改進與總結階段為2017年7月至11月底,將形成可推廣、復制的安全體系先在吉林省推廣。今年,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將著力做好完善工作機制、實施細則、頂層設計、試點動員、分項試點方案、分項試點方案評審、宣傳工作7項工作,把六大體系25項具體任務落實到位,同時指導3個試點地區(qū)、5家試點單位、4戶試點企業(yè)完成基礎工作,搭建基本制度體系,為最終形成完備的制度體系和標準規(guī)范打好基矗

        為將試點工作落到實處,吉林省交通運輸廳成立了以廳長常曉春為組長、其他廳級領導為副組長的廳“平安交通”安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試點推進辦公室。同時,針對六大體系建設,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還將成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工作小組、支撐保障與應急救援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國際化戰(zhàn)略體系建設工作小組6個安全體系建設工作小組。吉林省交通運輸廳要求,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一把手”負總責,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各項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高標準、高質量完成。二是周密部署,穩(wěn)步推進。試點地區(qū)和單位要緊密結合本地區(qū)、本單位實際,加快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細化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和完成時限,穩(wěn)步推進“平安交通”安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三是加強督查,強化考核。各地區(qū)、各單位要將“平安交通”安全體系試點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評重要內容,加大督查力度,保證實施效果。四是加強交流,總結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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