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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動建設增值型綜合交通樞紐
2022-11-04  

  近日印發(fā)的《云南省綜合交通樞紐“十四五”發(fā)展規(guī)劃》(簡稱《規(guī)劃》)明確,推動增值型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到2035年基本建成“1348”樞紐城市新格局。

  《規(guī)劃》提出,圍繞打造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國際門戶樞紐、快通西南輻射全國的區(qū)域樞紐中心、省內客貨運輸高效循環(huán)的服務載體,推動多層級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建設。以昆明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為“一主”核心,成為立足西南、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全球的門戶樞紐和中心樞紐;以大理、曲靖、紅河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為“三輔”支撐,承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對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qū)等重要經濟區(qū);以昭通、文山、德宏、西雙版納區(qū)域性綜合交通樞紐為“四支”補充;打造楚雄、保山、玉溪、普洱、麗江、迪慶、臨滄、怒江8個地區(qū)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承接區(qū)域性綜合交通樞紐。

  《規(guī)劃》提出,推動一體型、智慧型、綠色型、平安型、增值型“五型”樞紐高質量發(fā)展。新建樞紐應考慮一體化布局,將各運輸方式之間換乘距離控制在300米以內;鼓勵售票、取票、乘降、駐車換乘(P+R)等設施設備共享共建。

  為推動增值型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云南將推進昆明國家級臨空經濟示范區(qū)建設,完善自貿港區(qū)、綜合保稅區(qū)等服務功能區(qū);在芒市、西雙版納等口岸城市機場周邊,布局南亞東南亞國家特色文化體驗館、免稅購物中心等;鼓勵昆明、大理、麗江等具備條件的高鐵站積極發(fā)展高鐵貨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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