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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么放走高鐵上行兇打人的一家十二口?
2015-08-10 
        

        碧翰烽:憑什么放走高鐵上行兇打人的一家十二口?

        近日有網(wǎng)友發(fā)微博爆料稱,她是一名高鐵乘務員,在工作的過程中被旅客人身攻擊和毆打,臉部和胳膊有10多處傷口。(國際在線2015-08-08)

        昨日,該乘務員在微博爆料稱,8月4號,從長沙南到南昌西G490次高鐵上,出于安全隱患阻止旅客面對面坐車,旅客不但不配合,還對乘務員進行辱罵。隨后,一家十二口人對車長和乘務員進行人身攻擊以及毆打,乘務員臉部多處被抓傷,臉上和胳膊上的傷口有10多處,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淤傷。

        據(jù)悉,該列車是屬于南昌鐵路局管的。被毆打的乘務員說:“單位領導在車隊了解情況后,在沒經(jīng)同意的情況下把毆打人的旅客放走了,沒有留下任何聯(lián)系方式和住址。還不讓我以乘務員身份進行報案。單位讓我在家等通知,后來車隊領導打電話說賠償200元,其它事情正在處理中,也給我已經(jīng)申請補助了。”

        首先,不論是什么原因,只要涉及到打人,就必須要依法處理。尤其在沒有得到受害方的同意下,更是不能輕縱。

        其次,從目前報道的情況來看,此次事件中,乘務員并沒有什么過錯,而且是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遭遇的毆打。尤其是涉及到安全方面的履責,就更不應該縱容此類行為。

        因此,從眼下的情形來看,這一家十二口人,不僅文明道德極差,還直接踩到法律的底線,竟然敢動手打人、圍攻一個弱女子,實在令人不堪,必須要予以嚴肅懲處。

        但是,讓人費解的是,作為單位的領導,本應該是員工的堅強后盾,更應該是法律正義的捍衛(wèi)者。不僅放走了行兇者,而且還不讓受害者報案,這里面究竟是為什么?難道說還有什么隱情。

        一是為了彰顯你服務的所謂最高標準嗎?也就是過來倡導的什么“委屈獎”,面對乘客的刁難,也不正面對應。二是難道這一家十二口人還有什么樣的來頭嗎?或是有什么人在打招呼或找關系嗎?就如此讓單位領導們欲放之而后快。三是只想息事寧人,不想把事搞大,作一回所謂的好好先生嗎?

        事實上,關于此次事件的處理,不僅是關系到該位乘務員的合法權益問題,還關系到公共場所的文明、道德與法律底線問題。如果每一個人在公共場所都不服從有關規(guī)定,都如此肆無忌憚,甚至于打罵他人,豈不亂了秩序,害了安全。

        因此,鑒于高鐵的實名制管理,這一家十二口人并不難查到,有關職能部門應該盡快介入調(diào)查,查清真相,嚴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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