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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橋費優(yōu)惠期進入倒計時你繳了嗎?
2015-03-19 
   3月31日,珠海今年的車輛通行費年票(路橋費)優(yōu)惠期將結束;4月1日起,珠海將對2015年前的欠費車輛進行追繳。“路橋費你交了嗎?”成了車友們碰面最熱聊的話題。

   網絡上有一些不同的聲音,認為年票收費不合法,個別網友還發(fā)起了拒繳年票的網絡投票活動。

   這也引起了法學專家的關注,有專家表示路橋費合法。而在“線下”,筆者注意到,各大征收站點都出現了排隊繳費的情況。市路橋管理處提供的數據顯示,平均每天超過7000臺車繳費,高峰期繳費車輛一天超過9000臺。

   市路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強調,車輛通行費是合法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今年將加大追繳力度。“我們享受了好的交通資源就應該做一些貢獻,如果車主惡意欠費,那對交了的人也不公平。”他同時呼吁,今年未繳費的車主盡量在優(yōu)惠期內繳費。

   法學專家:路橋費征收有法律依據

   關于網絡上對路橋費合法性問題的討論,法學界也多有關注。珠海市政府法律顧問、廣東亞太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繼寧、趙巧燕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珠海市實施車輛通行費年票制的內容有相應的法律依據,珠海的年票制也經過了相應的審查批準和聽證程序,程序合法。

   法律依據包括國務院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第十五條規(guī)定,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的《廣東省公路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珠海市機動車路橋通行費征收管理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另外,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珠海市繼續(xù)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有關問題的復函》(粵交費函[2014]2414號),省政府同意珠海繼續(xù)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

   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謝進杰日前也撰文指出,廣東省各地的年票制只要由省政府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審查批準,并履行了相關的聽證程序,就是合法的行政收費,公民應當遵循。“珠海的年票制也經過了相應的審查批準和聽證程序,在程序上是屬于合法的。從這個角度看,珠海相關部門實施年票制合法。”他說。

   在去年底東莞市舉行的路橋年票征收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中山大學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廣東省行政法學會理事陳建全也力挺年票合法。他指出,網友引述《廣東省公路條例》違反了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相關規(guī)定,“存在誤讀”。

   他解釋,其一,征收年票費是對收費公路征收通行費的一種變通方法,而不是新的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集資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其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是該政令的例外情形,即該政令不具有規(guī)范法規(guī)的效力。在法律用語中,法規(guī)包括地方性法規(guī),而《廣東省公路條例》屬地方性法規(guī),因此,《廣東省公路條例》沒有違反該政令;其三,《廣東省公路條例》已經明確了它的立法依據。

   王繼寧、趙巧燕同時指出,珠海市自實施車輛通行費年票制以來,沒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按照車型分類、區(qū)分運營車輛和非運營車輛、摩托車等,相應制定了不同的收費標準,沒有將車輛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因此珠海市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也不違反《通知》中關于“嚴禁將車輛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并強制收取”的規(guī)定。

   “線下”繳費車主要排隊

   對路橋費的收取,珠海車主表現不一。在網友發(fā)起的網絡投票中,選擇不交年票的占了絕大多數。但不同于網上的聲音,在年票征收站點繳費現場,車主卻排起了隊。

   上午11點,筆者在香洲年票站繳費大廳看到,20個繳費窗口全部開放,前來繳費的車主絡繹不絕,大廳休息座椅上也坐滿了排隊等候繳費的車主。據現場安保人員介紹,下午三點左右,繳費人數會達到一天中的高峰值。

   “珠海的路橋修得這么好,不交費說不過去”,剛剛把車牌從東莞轉到珠海的全先生稱,沒想到珠海為了方便車主,還開通了網絡繳費渠道,明年他就可以坐在家里繳費了。

   黃先生自稱買車10年了,他還記得前些年來繳費要排很長的隊,但他發(fā)現,自從車輛年審、過戶跟年票脫鉤后,身邊有一些朋友開始不交了。

   “我也糾結過,但想到萬一被查到,要登報、罰款什么的,那就更加冤枉了,建議政府加大追繳力度,要交大家一起交”,黃先生說。

   當日下午5時許,一位中年女性車主在繳費大廳繳費時稱,她的朋友常年在外做生意,有三年沒有繳納車輛通行費了,這次決定由她幫忙一次性補繳,“聽說今年要追繳,還是繳了放心”。

   據市路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進入3月后,各征費站點都開始忙起來,不少車主在上班前就趕來排隊繳費,年費征繳漸入高峰期,平均每天超過7000臺車繳費,最高峰繳費車輛一天超過9000臺。“前天就收了755.8萬元,相當于超過8000臺車繳費。”

   筆者還了解到,已繳清2015年之前車輛通行費年票的車主,可通過珠海市路橋管理處官網(www.zhlqglc.cn)或珠海市網上辦事大廳(www.zhwsbs.gov.cn)主頁網上繳費,其他車主可就近選擇9處征收點現場繳費。據悉,在3月31號優(yōu)惠期內,市路橋管理處收費窗口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午休時間也有人值班。

   4月1日起開始依法追繳欠費

   繳了年票,自然也享受一定的福利。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的要求,已購買珠海市車輛通行費年票的車輛,可憑本年度有效的珠三角9市車輛通行費年票標識,通過珠三角地區(qū)9市(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肇慶市、江門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佛山市)行政區(qū)域內設置的普通公路收費站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費站,免收普通公路車輛通行費,沒有購買年票的車輛仍需繳納次票。

   筆者了解到,珠海自1994年在全省最早實施路橋費年票制度,期間進行了五次調價。根據現行的收費標準,私家小客車年費標準1080元,前三個月(1月1日-3月31日)為優(yōu)惠期,優(yōu)惠期內車主可按10個月繳納即900元。

   根據2006年6月1日起執(zhí)行的《珠海市機動車路橋通行費征收管理規(guī)定》的第二十條,不按規(guī)定繳通行年費的,責令其補繳,并自應繳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珠海市路橋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從4月1日起,市路橋管理處將聯(lián)合市交通執(zhí)法部門對欠費車輛進行追繳,追繳措施包括通過短信、信函等方式對欠費車主發(fā)出欠費通知,通過報紙或網絡等媒體公告欠費車輛車牌號;依法對欠費車主進行處理。

   市路橋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部分市民車主反映的個別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人員有意逃避繳納通行費的違規(guī)行為,市路橋管理處將協(xié)助市交通執(zhí)法部門重點追繳。

   為什么征收路橋費?

   據市路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珠海車輛通行費年票的前身是路橋隧道費。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隨著隧道費的開征,銀行才敢貸款給珠海,這也是板樟山兩條隧道在1990年、1991年先后通車的原因。之后,珠海又修建了珠海大道、雞啼門大橋、泥灣門大橋等重大交通設施。

   “歷史上隧道費對珠海的交通建設和經濟社會發(fā)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為市民交通出行提供了便利,后來這一模式也在全省推廣。”該負責人表示,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是珠海償還交通建設貸款的重要資金來源和融資信用來源,是“貸款—建設—收費—還貸”良性循環(huán)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路橋費就相當于一個收費平臺,用這筆收入作為銀行的質押條件,而且這是一個穩(wěn)定的收入。沒有這個平臺,好多項目做不了,誰來投資?”

   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也是廣東省落實國務院清理整頓公路收費站、規(guī)范公路收費有關部署的重要措施。據介紹,2011年底,珠海根據國家和省清理收費公路的要求和部署,撤銷了上沖、下柵、斗門大橋、南門大橋、蓮洲五個收費站,并經省政府同意自行撤銷了剩余的南屏和那洲收費站。目前,全市已無普通公路次票收費站。“從這個角度來看,減少了設站的資源浪費,也降低了車主的通行成本,提高了通行效率。”他說。

   珠海路橋費五次調價

   (以十座以下私人小客車為例)

   2005年以前 3600元

   2005年下調至2400元

   2006年下調至1800元

   2008年下調至1500元

   2010年下調至1368元

   2014年下調至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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