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公路工程造價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2022-08-15 來源:貴州省交通運輸廳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公路工程造價管理,規(guī)范造價行為,合理控制建設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和《貴州省公路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公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下統(tǒng)稱公路工程)的造價活動,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公路工程造價活動,是指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費用的確定與控制,包括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合同價、變更費用、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費用的確定與控制,以及與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有關的活動。

  第三條 公路工程造價活動應當遵循客觀科學、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厲行節(jié)約、數據引領的原則。

  第四條  凡在我省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活動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咨詢等工作的從業(yè)單位和人員應遵守本細則。

  第二章 造價管理職責

  第五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遵循政府監(jiān)督、建設單位負責、從業(yè)單位自律的公路工程造價管理體系,建立公路工程造價全過程控制與監(jiān)督管理制度,確保公路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第六條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我省行政區(qū)域內公路工程造價的監(jiān)督管理,具體日常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承擔。其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工程項目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qū)域職責范圍內的公路工程造價的監(jiān)督管理,業(yè)務上受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的指導。

  第七條 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我省有關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訂我省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行業(yè)標準。

 ?。ǘ┙M織制定我省公路工程造價依據,對我省公路工程定額進行測定、編制、補充、修訂和解釋;

 ?。ㄈ┴撠熚沂」饭こ淘靸r的業(yè)務指導。對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進行造價監(jiān)督;

  (四)負責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較大及以上變更、工程決算等造價審查工作;

 ?。ㄎ澹┴撠煂υ谖沂氖鹿饭こ淘靸r活動的單位和人員進行信用考核評價;負責我省公路工程造價從業(yè)人員的職業(yè)資格管理;

 ?。┒ㄆ诎l(fā)布我省公路工程造價相關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指導價格信息;

 ?。ㄆ撸┦〗煌ㄟ\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設單位承擔公路工程造價控制的主體責任,在設計、施工等過程中,履行以下職責,接受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的監(jiān)督檢查: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我省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辦法和造價依據等。

 ?。ǘ﹪栏衤男谢窘ㄔO程序,負責組織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變更費用、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等造價文件的編制,并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

  (三)對公路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建立造價管理臺賬,包括并不限于項目投資計劃臺帳、合同臺帳、設計變更管理臺帳、計量支付臺帳、造價執(zhí)行情況報告等,實現設計概算控制目標;

 ?。ㄋ模┴撠煿饭こ淘靸r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包括并不僅限于公路工程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價格信息以及合同、計量計價、變更、結算等內容;

 ?。ㄎ澹┙⒃靸r數據上傳機制,實現造價管理工作信息化;

 ?。┡浜衔沂」饭こ萄a充造價依據的測定工作;

 ?。ㄆ撸┮婪☉斅男械钠渌氊?。

  第九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綜合分析項目建設條件,結合項目使用功能,注重設計方案的技術經濟比選,充分考慮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運營養(yǎng)護需要,科學確定設計方案,合理計算工程造價。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對編制的造價文件質量負責,做好前后階段的造價對比,重點加強對設計概算超投資估算、施工圖預算超設計概算等的預控。

  第十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計量支付、變更、新增單價和結算等造價審核控制工作,規(guī)范造價行為,履行監(jiān)理職責。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編制工程計量與支付、變更、工程結算等造價文件,建立造價管理臺賬,規(guī)范造價行為,對編制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配合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進行補充造價依據的測定和造價信息采集工作。

  鼓勵施工單位編制企業(yè)定額。

  第十二條 從事公路工程造價工作的咨詢單位應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我省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辦法和造價依據等,依法依規(guī)開展造價咨詢活動,對造價工作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 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活動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yè)技術技能。公路工程造價文件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造價人員編制、復核,造價人員對其編制的造價文件的質量和真實性負責。

  鼓勵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活動的人員參加繼續(xù)教育,不斷提升職業(yè)素質。 

  第三章 造價依據

  第十四條 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應當根據交通運輸部發(fā)布的公路工程造價依據,結合我省實際,組織制定補充性造價依據,并按規(guī)定報省交通運輸廳批準發(fā)布。

  前款所稱造價依據,是指用于編制各階段造價文件所依據的辦法、規(guī)則、定額、費用標準、造價指標以及其他相關的計價標準。

  第十五條  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公路工程造價依據中未涵蓋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價依據,公路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該工程施工工藝要求等因素組織開展成本分析,報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第十六條 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應當及時組織補充造價依據的編制和修訂工作,促進造價依據與公路技術進步相適應。公路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造價咨詢等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

  第十七條  編制造價文件使用的造價軟件,應當符合公路工程造價依據,滿足造價文件編制需要。

  第四章 造價確定和控制

  第十八條 公路工程造價應當針對公路工程建設的不同階段,根據項目的建設方案、工程規(guī)模、質量和安全等建設目標,結合建設條件等因素,按照相應的造價依據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各階段造價文件編制應符合《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文件管理導則》的規(guī)定。

  第十九條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立項階段,投資估算應當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和我省補充規(guī)定進行編制。經批(核)準的投資估算是控制概(預)算的依據。

  第二十條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設計階段,設計概算(修正概算)和施工圖預算應當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和我省補充規(guī)定等進行編制。

  初步設計概算的靜態(tài)投資部分不得超過經審批或者核準的投資估算的靜態(tài)投資部分的110%;初步設計概算的靜態(tài)投資部分超過經審批或者核準的投資估算的靜態(tài)投資部分110%以內的,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對超出原因進行分析,形成書面材料,與概算文件同時報審。

   施工圖預算不得超過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

  第二十一條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工程量清單、計量計價條款、新增單價確定原則、材料調差、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工程計量計價事項。

  設有招標控制價的,招標控制價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的約定及造價依據并結合市場因素進行編制,并不得超出經批準的設計概算或者施工圖預算對應部分。建設單位應當進行招標控制價與設計概算(修正概算)或者施工圖預算的對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設項目造價。

  投標報價由投標人根據市場及企業(yè)經營狀況編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階段,將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單按項目管理權限報相應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

  第二十三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保證承擔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勘察設計深度要求和勘察設計質量,避免因勘察設計深度不足和勘察設計質量問題發(fā)生設計變更。發(fā)生設計變更的,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完成審批程序后,合理確定變更費用。

  第二十四條 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期內,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年度工程計劃及時編制該項目年度費用預算,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編制工程造價管理臺賬,對工程投資執(zhí)行情況與經批準的設計概算或者施工圖預算進行對比分析,按項目管理權限報相應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由于價格上漲、定額調整、征地拆遷變化、貸款利率調整等因素需要調整設計概算的,應當向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申請調整概算。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應當進行審查。

  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guī)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等造成超概算的,不予調整設計概算。

  由于地質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設計方案變更等因素造成的設計概算調整,實際投資調增幅度超過靜態(tài)投資估算10%的,應當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或者核準部門調整投資估算后,再由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審查調整設計概算;實際投資調增幅度不超過靜態(tài)投資估算10%的,由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直接審查調整設計概算。

  第二十六條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交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第二十七條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編制竣工決算報告及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執(zhí)行情況報告,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對造價執(zhí)行情況報告進行評估,建設單位取得評估報告后提交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作為項目竣工驗收的前置要件存檔??⒐Q算報告應符合交通運輸部和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規(guī)定和技術標準要求。審計部門對竣工決算報告提出審計意見和調整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對竣工決算報告進行調整。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加強對公路工程造價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組織開展公路工程造價監(jiān)督檢查的具體活動。被監(jiān)督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當接受監(jiān)督檢查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活動。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公路工程造價監(jiān)督管理是指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運用行政、技術和經濟手段,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公路工程造價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對工程造價從業(yè)單位和人員的造價行為進行動態(tài)管理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 公路工程造價監(jiān)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嚓P單位對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以及公路工程造價依據的執(zhí)行情況;

  (二)各階段造價文件編制、審查、審批、備案以及對批復意見的落實情況;

 ?。ㄈ┙ㄔO單位工程造價管理臺賬和計量支付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造價全過程管理與控制情況;

 ?。ㄋ模┰O計變更原因及費用變更情況;

  (五)建設單位的造價信息化建設情況和項目造價信息的收集、分析及報送情況;

 ?。氖鹿饭こ淘靸r活動的單位和人員的信用情況;

 ?。ㄆ撸┢渌嚓P事項。

  第三十條  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活動的單位和人員的信用情況進行監(jiān)管,納入全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體系或績效考核。

  第三十一條 省交通運輸廳及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公開公路工程造價相關信息,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省交通運輸廳應建立省級公路工程造價信息平臺,并與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造價信息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三十二條  公路工程造價信息的收集、上報是造價從業(yè)單位和人員的共同義務。在我省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活動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咨詢等從業(yè)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要求上報公路工程造價信息。

  國家和省管公路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實現項目造價管理信息化,及時向“交通建設工程預警監(jiān)督平臺”上傳造價數據。

  公路工程造價信息公開應當嚴格審核,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侵犯相關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省交通運輸廳及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應對公路工程造價信息及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執(zhí)行情況進行動態(tài)跟蹤、分析評估,為造價依據調整和造價監(jiān)督提供支撐。

  第三十四條  省交通運輸廳及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應當將監(jiān)督檢查活動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責令其限期整改。監(jiān)督檢查結果應當納入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體系或績效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我省公路養(yǎng)護工程可參照本細則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本細則由貴州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自2022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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